教务处关于进行教学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/11/27 8:51:26
2015——2016学年第一学期
根据学校工作考核时间提前整体要求,本学期继续进行教学工作综合检查。请各教学系部和管理部门,按照工作要求、协调安排好日常教学与综合教学检查工作。相关事宜说明如下:
一.评教部门及分值
(一)评教基本分100分,包括学生评教50分,教研系(部)评教50分。
(二)权限加分20分,包括教务处、督导处、巡查组检查。
二. 评教内容与分值
(一)学生评教(50分)
包括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四大项十个小项内容(详见《包头财校学生评教表》)。
(二) 教研系(部)评教(50分)
包括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、教学工作量、教案(包括电子教案)书写、作业批改质量、听课和帮教情况、记分册学生考勤记录、教研活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。(详见《包头财校评教细则》)
(三)教务处、督导处、巡查组检查评教。(加减共20分)
三.评教时间及出考核结果日
系部检查:工作量截至日11月23日;
交《系部评教结果》时间:11月30日前
考核结果:12月8日
教务处
2015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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