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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任课教师配合完成学生指纹录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/6/21 12:02:11   

 为全面落实全员参与教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教育理念,学校研究决定,进一步加强各项(特别是学生)管理工作,将每月两次的学生学籍指纹录入工作,由招办人员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相互配合共同监管学生完成。

主要职责如下:

1. 招生办公室负责指纹录入班级时间安排、通知各班(主任)、指纹录入、核对信息、教师签登信息、漏录学生补录等事宜。

2. 任课教师在指纹录入安排的指定时间,组织并带领上课班级学生到招生办录入指纹、清点人数、签登漏录学生、组织录完学生回教室上课事宜。

3. 班主任负责通知各班学生知晓指纹录入安排、带领或督促学生录入、核实漏录学生情况、监督完成漏录学生补录等事宜。

说明:

1. 指纹录入规定时间为教育厅正常工作时间。

2. 每次具体时间,招生办负责发放《安排表》,由教务科、教学研究中心(原督导处)提醒任课教师执行。

3. 学校要求任课教师、班主任要认真执行并完成此项工作,并负责上课期间内的学生安全工作。

4. 任课教师要在招生办“签到”,无签到记录者,取消此次工作量,且承担一切后果。

 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66日         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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